各基层团组织:
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安排,现将2025年全国五四红旗团委、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员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对象及资格
(一)全国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
从全校各基层团委(团支部)中评选。
参评资格: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中组织健全,成立满2年;近5年获得过省级或者地市级相关荣誉(不含参评当年)。
(二)全国优秀共青团员
从全校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(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)中评选。
参评资格:团龄3年以上,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,个人基本信息须已录入福建“智慧团建”系统;近5年获得过省级或者地市级相关荣誉(不含参评当年)、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;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。
(三)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
从学校团组织中的教师(含专职、挂职、兼职团干部)、学生团干部中评选。
参评资格: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或者共青团员;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,挂职、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;工作业绩突出,表现优秀,近5年获得过省级或者地市级相关荣誉(不含参评当年)。
参评条件同《全国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员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》。
二、推荐名额
学院最多可推荐1名学生(参评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)、1名教师(参评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)、1个集体(参评五四红旗团委或团支部)参加学校遴选。
三、工作要求
按照学院团委组织评选、院内公示(报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同步报送材料)、学校组织评审、校级公示、提报材料的流程开展推荐工作。各单位所推荐的个人项目人选组织关系须在我校。
9月8日下午17:00前,请各单位及时报送提名申报表(附件1)、汇总表(附件2)电子版,同时准备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(确定推荐后提交),各支部要核实表格相关内容的真实性。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。
联系人:何老师 联系电话:0595-22693536
电子邮箱:heyuan@hqu.edu.cn
yl8cc永利团委
2025年9月4日